通过物业招标投标市场化加强有形市场建设与管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双方不得弄虚作假。如何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呢?这需要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除了制定相应的政策外,还需建立好招标投标的有形市场。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强化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意识,强化业主自治自律管理意识。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认识不到位、招标工作不能开展起来的被动局面,使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走上正确的轨道。
2、建立管理机构,发展中介服务。加强领导,建立切实可行的领导管理体制,使物业管理活动一开始便进入法制轨道。要像建设工程招标一样,有一个招标机构从事此项工作,要鼓励发展一些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这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已经建立起来的招标投标中心,把物业管理的招标信息发布、招标的组织、评标等活动就此开展,资源共享,使其效益明显改善。业主可以因此而节约不少经费开支。
3、利用高技术进行网上评标。随着计算机网络时代的到来,物业管理招标可以通过无形市场中的计算机网络设备采用网上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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