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市场的发展趋势
虽然目前全国各地物业管理公开招标投标仍处于起步和尝试阶段,但由于对打破垄断、真正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的期望值较高,所以仍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1)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打破谁开发、谁垄断的陈旧模式,使物业开发和物业管理分离。
在物业管理自身作为一个行业存在的初期,开发建设单位别无选择地自组物业服务企业,但是随着行业自身的发展需要,物业开发和管理不进行分离会造成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尤其在各种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的今天,开发建设单位自己直接组建和领导的物业服务企业若缺乏自律意识,或在自身经营发生困难的前提下,将最终损害业主的切身利益。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开发建设单位拖欠、挪用或不按规定金额缴纳维修基金并不是个别现象,相当一部分就发生在开发和管理为同一家公司的情况下。一旦开发建设单位资金运作困难,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不能获得足额的维修基金,甚至失去大部分基金,包括业主自己所缴纳的部分。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开展将促使物业开发和物业管理分离,最大程度上保障业主的利益。同时也只有开发和管理的分离,才能促使越来越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断自我壮大、独立成长,保证物业管理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健康发展下去。
(2)推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加速推进全行业市场化进程。
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国各地目前已形成了许多有较强市场意识的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如果不能保证这种竞争始终处于有序公平的状态,就有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蔓延,发生暗箱操作,最终将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影响下,才能保证一批观念新、效益好、实力强、规模大、机制活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凭借自身的优势脱颖而出。与其他行业一样,物业管理的发展也需要一批优秀的企业尽快崛起,他们通过企业的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通过相互间的竞争和交流,最终将带动行业内其他企业的进步和提高。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推行为本行业内领导型企业的迅速成长提供了便利条件。
(3)确立起一种同时保障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三者利益的规范机制。
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在参与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希望物业服务企业吸纳一些自身难以消化的人员;减免空房管理费;为了促销,尽量降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等等。而物业服务企业出于承接物业的渴望常常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些问题看似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实际暴露出的是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
以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招标投标的评审权和决定权授权给了专家评审小组,有利于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同时,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交易条件也公平明示的,最大程度上杜绝了不合理条件,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轻装上阵,最终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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