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住宅小区既有成片住宅、公共建筑配套的市政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商业网点和室外绿化等生活的物质环境,又有人际关系和社会公德的社会环境,还有经济环境。因此,从社会和经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去考察一个住宅小区时,它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缩影。
现在通常所说的住宅小区,多是指1986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后,各地兴建的市政配套比较完善、公用设施比较齐全、经过统一规划集中建成的新型成片住宅区。与以往城市中以行业、系统为主建设的职工集中住宅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十六字”原则的精神,小区不再是单一的居住功能,小区已是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多样、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新型城市组成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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