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变革呼唤物业管理
随着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改革的实施,我国房地产业从长期萎缩状态中得以复苏,发展迅速,但随之在管理体制方面暴露的弊端和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了。
第一,随着住房商品化的逐步实施,各类住宅出售后所形成的多元产权关系,使得传统的按产权、按部门分散管理的办法,用计划包干的维修管理办法,再也不适宜房产事物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破旧必须立新”,急需在管理体制上制定一套新的适应房地产改革的管理办法。
第二,随着住房私有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些人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为求自身利益、使用方便,不仅拆改自己的住宅,而且占用公用的走廊、过道,有的甚至在路口要道和绿化地里私搭乱建,把它们变成自己私营的小天地,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住宅的使用功能和寿命,而且潜在着很多不安全和不安定的因素。如果住房制度改革仅仅停留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而未能及时在管理体制上作相应的变革和完善,则不仅已取得的成果不能巩固,且将成为我们新的包袱。
第三,住宅小区的管理,涉及各个方面和相关的部门,如居委会、环卫、绿化、公安、房管、市政、城管、交通、工商等。传统的管理是房屋按房产归属进行管理,即公房归房产管理局管理,单位自有房由单位自己管理;住宅区的环境卫生由环卫部门管理;绿化由园林部门管理;道路由市政部门管理;治安由居委会和派出所管理;水和电则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各自为政,管理十分松散。如何相互协调,发挥住宅小区的整体功能,创造一个舒适、优美、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原有的房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是无法适应这种需要的,它要求有一个统一综合管理的机构。第四,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化,外商投资房地产日益增多,呈现出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国落后的房产维修管理模式不适应现代化楼宇维修管理的需要,外商由此担心投资房产后很可能面临房产提前残旧的负面效果,因而又相对失去信心,制约了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建立一套能适应房屋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科学管理方法,是当前亟待研究的课题。
总之,随着房地产改革在经济体制方面变革的实践和深化,原有的房产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机构都不适宜了,而和房地产综合开发相配套的物业管理,已在国际上运行了一个世纪,这种集管理、经营与服务为一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方式,在中国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也就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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