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合同范围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承包商应对x?物业进行的工作负责。讀物业范围包括
1.鬃小区(或大厦)范围内的所有物业。
2在合同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招标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延长合同期,延期期限为12个月或根据招标者的要求而定,承包商同意此延期。
承包商在合同延期期限内应遵循合同价格、所有条款及合同规定,且无权要求降低或提高费用或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招标者要求延期,合同将自行终止。
第二条开始时间及延迟
1如果承包商被认为延误了工期,尽管通过努力并采取了合理的方式,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监督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不论是工作结束前还是结束后),根据他的判断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延期时间。
2如果承包商在工作通知单现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承包商应根据提供的“合同范围”附件1,按比例支付损失费用。
招标者可以从承包商处得到损失赔偿或从其应得的款项中
3任何工用作都不可以与合同所包含的规定的意思相反,诸如下文所提及的,在晚间、休息日或公众假期进行工作而没有得到监督者的书面同意,其中不可避免的、生活所必需的、紧急修理或更换的工作除外,但必须及时通知监督者,此现定不限于那些上班时间以外的例常维修或循环作业或两班轮班的工作。
4.监督者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让整个或部分工作在夜间、休息日或公共假期进行,如果承包商不能完成工作,监督者可以直接把工作交给自己的工人或另外委派承包商,并且所有的费用都由该承包商负担。
5承包商的报价应包括在夜间、休息日或公共假期工作的费用和开支,其不应要求获得因这种工作所产生的减少、增加损失等费用
第三条工作中的要求
1.在收到接受函的14天内,承包商应支付雇主在信中所要求的或“合同范围附件1中所规定的保证金,作为承包商在合同期间履行义务和职责的担保。在保修期满后,保证金或余款将退还承包商。
2在收到接受函的14天内,承包商可依据本条款提供与保证金等值的保证书“合同范围”附件2,以此替代保证金。并提供有关担保人的资料。在担保期满后6个月,应把担保书交还给担保人。
3承包商应负责交纳与本合同有关的印花税。上文所提及的开支与费用包括所有应交的印花税,均由承包商承担,并认为包括在合同中,即由招标者代扣代缴4.在不违约的情况下,雇主可在任何时候(无需经承包商同意)以任何方式把本合同或其中部分委派给其他合作者。
5承包商在没有雇主的书面同意下,不能把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利益分派给其他承包商。
6承包商应查明并遵守政府有关实施规定,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施工。同时还应保证雇主利益不受损害,并履行因政府的法律条规而产生的各种义务第四条场地安全规定
如果在施工场地发生事故或灾祸,不论是因为安全措施个充足,还是违反安全条规,承包商都应及时通知监督者和有关负责人,并且在7天内写明有关情况报告给招标者及有关政府部第五条付款
1.合同价格在合同期内应保持不变。而不因各种成本、资料、人工费的涨跌而有变化。
2除非合同中有特别提及,合同单价应包括所有附加工作其他的项目及支出。不论在合同中是否单独提出或特别提及和描述,承包商都应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3在合同期前的任何时候,如果被发现已支付给承包商超出了工程本身价值的费用,监督者有权在以后的付款中扣除,并可以把超出的总额用在其他商业费用上。
4.在合同规定下,对雇主负责的承包商的所有损失(包括清偿的损失)、费用、价钱、开支、欠款或金额,可由雇主在承包商按合同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包括赔款、保证金和债券。
第六条项目完成与维护
1.承包商应在“合同范围”附件1中所注明的保修期期间进行维护工作,在保修期内的任何时候都应保证维护工作处于良好的状态(自然损坏除外)。
2.承包商应承担对各项缺陷、故障进行整改的费用。在保修期满14天内,监督者列出缺陷清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在收到通知书后即刻对缺陷部分进行整改直至完好3.以上所有整改项目(包括监督者认为应整改的项目)的整改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包括在此期间所需的材料费、劳务费4如果承包商所负责的工作没有令监督者满意,雇主可以雇佣自己的工人或其他的承包商完成该工作,此费用将从该承包商的费用中扣除或视同增加违反合同规定的贵用5第3条款中所提及的担保书期限为保修期满后3个月。
但如果雇主在担保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合理的要求,担保人都应将负责处理。
第七条物业损坏或损伤的责任和保险
1. 承包商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人员伤亡(包括雇主雇佣的人员)
肩主或其他人员、其他公司物业的损坏、破坏;
其他受损项目
无论任何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有关工作发生故障或缺陷,承包商都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承包商的职责还包括(扩展为)因各种原因(如人为、自然、不对抗力等)导致的人员或物业的损伤和损坏
3雇主因上述原因而受的损失、损坏由承包商负全责,所有有关费用、开支等均由承包商承担
4在上述条款中所提的责任和应承担损失的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而减少或降低。
5承包商在其费用中,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购买合同期间公众责任险,保险具体条款及内容可参照“合同范围”附件1和附件3。
6依据合同规定扣除承包商的工程款是不受本保险条例限制的。
7如果承包商没有按要求提供保险,雇主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自行购买保险,有关费用将从承包商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视作欠款。
第八条导致违约或终止工作的补救方法如果在执行工作中,承包商没有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或者拒绝完成监督者依据合同规定下发的指令或命令,雇主有权把工作交给自己的工人或其他承包商,所有的费用由主从该承包商的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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