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根据项目要求,对所有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控制,确保物业管理外包服务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以公开招标、议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项目。
3.0主要职责
3.1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的决策。
3.2 各部门:参与招标工作,负责制订各部门相关外包工程的计划、招标评价、工程监督、验收及质量反馈。
3.3 物业部: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开招标的外包工程的招标公告、发标、开标及与投标单位的联络、意见反馈等工作。
4.0程序要点
4.1 编制外包项目申报计划
各部门向物业部提交申报计划,包括工程内容、图纸、要求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等与项目相关的详细资料。
4.2 招标
4.2.1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根据提交供应商相关资料,物业部负责投标单位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填写《招标单位资料收取记录》,召集招投标领导小组、项目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选出合格投标单位进入投标;
4.2.2 发布招标信息:
物业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向各投标单位公布资格预审结果,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4.2.3 招标文件的编写与发放:
物业部及项目相关部门共同编写《招标书》,包括项目名称、内容、要求、图纸、投标日期等内容。《招标书》经招投标领导小组确认后,由物业部通知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招标会,招标会内容包括:投标单位领取《招标书》;考察现场;现场提问及答疑。
4.2.4 招标单位投标:
招标单位在收到本公司提供的《招标书》后,根据项目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书》规定的日期递交《投标书》,《投标书》须经盖章并密封后交至公司物业部。
4.3 部门现场勘查与答疑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本公司安排时间统一勘查现场。如投标单位要求答疑,行政人事部收集、汇总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的有关产品,组织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有必要时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召开公开答疑会并作记录。
4.4 开标、评标与定标
4.4.1 开标:
物业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前接受投标单位递送的《投标书》,召集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开标(参加人员须3人以上),并将开标结果记入《开标记录表》。
4.4.2 评标:
招投标领导小组、项目相关部门负责审查技术方案及报价,通过《开标评分表》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对评分结果进行排序。
4.4.3 定标:
a) 投标领导小组通过评标会议定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形成《定标记录表》。
b) 物业部代表招投标领导小组、以公司名义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4.4 签约:
项目相关部门监督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实施,负责项目监督、验收及质量反馈。中标单位投标的报价并不作为最后定标单价,我司应在重新核算价格的基础上与中标单位协商并签约。
4.5 承包商的持续评价
承包商的持续评价、考核按《供方的选择与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5.0 相关记录
5.1 《招标单位资料收取记录表》
5.2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记录表》
5.3 《开标记录表》
5.4 《开标评分表》
5.5 《定标记录表》
6.0 相关文件
6.1 《供方的选择与评审控制程序》
6.2 《外包项目控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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