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邀请招标
物业管理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就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情报资料,有选择地向能够承担管理能力的若干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招标通知,说明招标投标工程的情况和要求,并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
1、邀请招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一般在3一10个之间。
目前,在我国中小规模的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适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这是因为,一方面,该类物业的工期较紧,标的总价较低,短时间内难以吸引足够数量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投标。事实上该类项目(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中小楼盘和物业)很少实行超前招标,即让物业服务企业能介入其设计施工阶段,大多数情况是开发建设单位完工后才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由于这时工期紧,开发建设单位往往同时找几家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另一方面,开发建设单位本身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较为了解,在投标人竞争范围缩小的情况下,并不影响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因此,邀请招标方式往往更适合经验丰富的开发建设单位采用。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且不用刊登招标公告,可以节约招标费用,同时招标文件只送几家,投标有效期大大缩短,可以减低投标风险和投标价格,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然而,由于邀请招标方式对招标人的要求很高,要保证邀请招标的成功通常都要求招标人对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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