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交了物业管理费以后还要再交垃圾处理费
家住北京某小区的王女士打电话咨询说,不久前区环卫所在小区每个楼道都贴出了一张通知,说要收取垃圾处理费,她所居住的小区是有物业管理的,为何交了物业管理费以后还要再交垃圾处理费?在王女士所居住小区的楼道,可以看到这个通知,大体内容是:
物业管理小区和自管单位住户在缴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后,每户还应另行缴纳城镇垃圾的后续运输和处理费用。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全年计36元。本垃圾处理费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专人持证上门收费或由物业代收,并开具市财政厅监制的专用票据。
据环卫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垃圾产生者付费”的原则,本市居民每户每月元;按规定应当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元。垃圾处理费完全不同于物业管理费,这笔费用是用在垃圾中转、托运、压缩以及后期处理上的。环卫所的收费在市物价局、市房产局等单位都有文件可查。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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