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没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专项服务中也没有设立,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又提出该方面的需求,此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当有较多的住用人有这种需求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将此项特约服务纳入专项服务。
上述三大类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需求,确定第二、三大类中的具体范围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也可以这么说:物业管理应包含三项内容,既对物业本身的经营管理、对业主(使用人)的管理与服务活动,以及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其中,对物业本身的经营管理包括对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租赁等有关活动;对业主、使用人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对业主、使用人违反合同契约的处理和对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各种服务;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就是对小区空间与居住人、文化与价值等附生于建筑物上的精神内涵的创建与发挥等。
从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来看,可以把物业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以下七类:
1、物业的接管验收。
2、物业管理方案和制度的制定。
3、服务管理。
4、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服务。
5、安全服务。
6、环境保洁与绿化美化管理。
7、综合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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