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司公务车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养路费的购买交纳等事务,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派专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二条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总经理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第三条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照
第四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第二章车辆保养第五条费用报销
公务车油料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六条车辋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可送修。
第七条车辆应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八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征得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第九条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责任人负担。
第三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条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二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主管,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报告。
第十三条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第十五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给予扣减工资之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1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
%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的20%处罚第四章驾驶岗位责任制
第十六条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公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十七条凭用车申请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十八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第十九条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三章第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2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5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第二十三条离车注意
1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司机原则上应在车内用餐。
3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后加锁。第二十四条出发前后工作
1.在出发前,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附:车辆行驶记录表)。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第二十五条个人形象
1.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xx年x月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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