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
一、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四、由主管工程师审批后,签发“消防设施停用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属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师核定水费,凭财务的水费收据开具“操作票”。六、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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