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形式及费用
一、服务形式
1管理顾问服务
本公司将在被委任为物业管理顾问期间,定期与业主、建筑师、承建商及各有关单位举行会议,报告工作进度,检讨有关问题并提供专业意见。本公司建议服务期限从公司被委任开始至楼宇使用执照发放为止。
2实质管理服务
本公司将在楼宇使用执照发放后开始提供实质管理服务并直接对业主负责,派出管理人员进驻大楼提供建议书所确定的服务,并定期与业主举行会议,提交管理运作报告。本公司建议服务期限自楼宇使用执照发放开始,为期两年,两年合约期满则自动续约,或变动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终止合约。
二、服务费用
1.管理顾问服务
为使业主对本公司的服务质量树立信心,该阶段服务本公司将不收取费用。本公司相信该项服务对整项发展计划的物业管理会有积极的作用及帮助。
2实质管理服务
依据建议书所提供的实质管理服务(包括大楼管理、保安管理、财务管理、维护管理等项目)。自委任期开始,公司将于每月在管理账户内收取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作为服务费,每十二个月再行议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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