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接待来访投诉工作由社区文化部负责,社区文化部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社区文化部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管理处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的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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