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一)目的
付已发生的不合格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制订纠正措施,以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各过程持续的日常改进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三)职责
(1)质管组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及监督。
(2)各职能部门负责服务提供过程中纠正措施的制订与实施,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
(3)服务提供过程中有重大改进的服务内容和事项由公司决策层负责制订改进措施,并验证各有关部门的实施情况。
(4)内审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由责任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纠正措施,质管组负责监督,审核员负责验证。
(四)工作程序
1制订和实施纠正措施的方法可采用PDCA循环的方法。
(1)纠正措施的信息源:
①顾客投诉
②不合格报告;
③管理评审的输出;
④内部审核报告;
⑤数据分析的输出;
⑥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输出;
⑦顾客感受度测量的输出;
⑧过程测量的输出;
⑨企业自我评价结果。
(2)PDCA工作法
①P—计划:即调查不合格的信息源并分析原因,原因确认后制订纠正措施;
②D—按纠正措施实施;
③C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④A——行动处置,持续改进
2.现场调查、分析
(1)由产生不合格的责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产生不合格的各种情况,并对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进行分析。
(2)对调查分析的结果进行汇总,认真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找出影响该问题的主要原因。
3.制订纠正措施
(1)由不合格的责任部门评价不合格对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的影响程度,以便决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风险程度
(2)依据上述的评价结果,针对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订措施,并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及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措施必须落实时间、部门、班组、达到目标的标准,必要时还应包括验收方法。
(3)制订的纠正措施要经主管领导认可后方可实施。质量管理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认可,内审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由审核组组长认可。
4.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经认可后,由责任部门负责按时完成不合格项的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
5.纠正措施实施有效性的验证
(1)当纠正措施实施完成以后,责任部门应向管理者代表
(审核组组长)报告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2)管理者代表(审核组长)收到责任部门完成纠正措施的报告后,应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如认为实施有效,可以关闭该不合格项并填写验证报告;若认为不合格的纠正措施无效或效果不明显,则应重复“工作程序”2~5的过程
(3)审核员负责内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关闭。
6.纠正措施完成后的活动
(1)纠正措施完成后由质管组汇总情况,并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内容之一。
(2)由实施纠正措施引起的文件更改,由行政部负责。
7.重大事项和重要服务内容的改进措施
(1)重大事项和重要服务内容的改进措施由公司召开会议进行讨论,领导班子决策,首先确定重要服务内容和重大事项改进的原因,改进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
(2)由行政部保存纠正措施过程发生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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