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物业服务认证
物业认证知识科普: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在此特指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两个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1)合同履行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全部履行。这意味着:第一,违约一方不能以其他财物或赔偿代替,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双方如果继续要求履行的,则仍应继续履行。第二,履行合同时,在按合同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以及主体、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都必须适当。如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除非预先合同有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对于项目主体或关键工作,必须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
(2)合同履行中的担保。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根据国际惯例,招标文件中,通常应规定在签订合同后的30天内,中标者应按照合同的条件,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为合同总余额的10%,且通常可由中标人之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入,充当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额度大小,应以担保金额足以抵偿中标人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为原则。履约保证金合同通常以银行保函的形式订立,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通常要比合同期略长一些。
浙江杭州物业认证联系方式
浙江杭州物业认证联系地址:
手机: 13161682220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5号院55号楼1层101室124号
物业管理服务经过多年的规范化发展,终于迎来了一个专业为物业管理行业量身定做的认证标准了,它就是《GB/T20647.9-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9部分:物业服务》认证标准。
物业服务认证将依据《GB/T 20647.9-2006 社区物业服务指南 第9部分 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评价,主要涉及物业服务管理审查,物业服务质量测评,物业业主满意度调查进行三部分。
浙江杭州物业公司通过建立规则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体系后,可按要求进行申请物业服务认证,以此作为公司已满足市场对于物业企业的相关服务要求的证明。
浙江杭州物业公司获得物业服务认证后,向社会证明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一套规范、系统、科学的物业服务程序和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流程,有能力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规则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物业服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市场和顾客需求,从而提高浙江杭州物业公司企业形象,增强业主对浙江杭州物业管理公司的信心与忠诚度。
本文地址:http://www.wuye.org.cn/renzheng/zhejiangrenzheng/643.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全国物业服务资质公示平台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本站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分享信息的目的,如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