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递送收费通知单。收费通知单每月要及时递送到业主手中,并由业主签收。为了节省人力,可由水电工在每月抄表时,发送上月的缴款通知单o
2.追讨拖欠费用。在契约书或管理协议书中有条款规定,业主应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收取未付款项的利息,并征收一定的罚款,以弥补由于拖欠引起的额外工作成本。契约书条款中,应提及此内容,以便双方参照执行。
当上月费用被拖欠时,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二个月向业主发催款通知单。此单将上月费用连同拖欠款利息和罚款,以及本月费用一起通知业主,并经常以电话催缴。电话催缴时,要注意文明礼貌和说话技巧,这一点很重要。经验表明,加强拖欠款的追讨,并注意催讨的艺术性,可以减少拖欠款项。如果第二个月费用仍被拖欠,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三个月第二次发催款通知单,此前两个月的费用、利息、罚款和当月费用一并通知,并限期三个月缴清。3天之后,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管理公约,采取强硬措施,停止对其服务(如停止水、电供应等)。如果业主多次拖欠管理费,并在收费员上门催讨时仍然拒付,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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