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物件及恐吓电话处理工作标准
一、各员工在巡视大厦时,如发现可疑物件,应及时上报主管及上级,并不准触摸,指导业主或行人远离该处。主管级发现物件有可疑处,须报告中心主管及控制中心,如明显地属危险品或爆炸品等,立即通知当班主管致电“110”及中心支援。
二、如接获任何恐吓电话或任何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须保持镇定,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景、动机及有何要求。如对方已收线,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通知主管、报警及致电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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