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保安队奖罚规定
1论功行赏
(1)对举报本保安队保安员敲诈勒索、违纪违法、每举报次属实者奖300元。
(2)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分子,奖励300元(三无人员除外)。
(3)在本辖区内,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200元
(4)在追捕违法犯罪分子过程中,英勇负伤奖300元,负重伤奖200元,并由服务中心负责全部医疗费。
(5)协助派出所或有关部门破获案件一宗奖100元。
(6)能遵守保安队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肯干者,经班或分队评选,奖300元。
(7)责任地段每季无发生治安案件的,奖全部责任人共计200元。
2.违规处罚
(1)打人(追捕犯罪分子与自卫除外)、骂人,虐待捕获的犯罪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2)以查物证或其他借口为由,敲诈勒索人民群众钱物的一次罚款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由保安队开除并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在责任地段内发案一宗,每一责任人罚款50元。
(4)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于与工作无关的事,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80元,三次开除出队。
(5)在执勤时喝酒、会客、看书、看报、抽烟、坐下、躺下、闲谈等,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6)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二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7)在速捕违法犯罪分子时,畏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和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罚款2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出队。
(8)对保安员擅自留人在保安队宿舍留宿者,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60元;对在宿舍吵闹及超过睡觉时间未回宿舍者,次罚款5元。
(9)不熟悉责任地段情况者,罚款10元
(10)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者一次罚款10元。
以上奖罚各条均需经服务中心经理(主任)、保安队队长中至少二人以上联合调查证实后,方可执行奖罚,严禁一人单独执行奖罚;保安员对奖罚不服,认为不公正的,可直接向公司投诉,要求公正裁决。
本文地址:http://www.wuye.org.cn/zhidu/zhixubu/3519.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全国物业服务资质公示平台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本站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分享信息的目的,如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