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器材保养制度
一、消防设备如报警装置、消防泵、排烟阀等,维护机械部件由工程部负责检查,保安部配合。
二、烟感报警器、雨淋器等由消防主管及各部门当值保安检查,发现残缺或破损会同工程部一起更换。
三、灭火器及时检查,发现压力不足的及时灌液。
四、对放置消防设施处,保安部应绘制图示交与消防部门备案。
五、对租户的消防设备的检查将由值班经理、保安部、物业部一起进行,发现问题将责令更换,同时将租户应当放置灭火设备的图示交由消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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