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风管理规定(A)
一、做好防火工作,人人有责,严禁在屋村(大厦)内燃放烟花、爆竹,煤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二、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勿使电器超过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三、不得揶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保持走廊楼梯及走火通道畅通。
四、高屋楼宇防烟门应经常关闭。
五、不得储藏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小量的煤油、石油气和其他燃料供煮食用途,需格外小心,以确保安全。
六、发生火警,切莫惊慌失措,应立即告诉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关闭电源、煤气开关掣,尽力采取补救措施或迅速离开住所,高层楼宇切勿从电梯逃生,应徒步从楼梯下去。
七、当台风来临时,应将所有容易被吹倒的物品,尤其是放在当风阳台(窗台)处的盆花等搬回屋内,并关好所有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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