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防烟楼梯间的使用禁忌
一、防烟楼梯间就是防烟和热气用的疏散楼梯间。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窒的防烟楼梯间等。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一般应设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3.塔式高层住宅。
4.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11层的通廊式住宅。
6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7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8.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口地面高差大于10米的电影院、礼堂。
9.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
10.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二、管理使用防烟楼梯间禁忌
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防火门经常保持敞开。
2防火门上的闭门器损坏不能关闭或关闭不严。
3.以普通门代替防火门。
4.前室内未按规定安装应急照明灯,出口处未安装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将防火门锁闭等
所有这些都将使防烟楼梯间失去防烟、防热和安全疏散的功能。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空袭等灾害事故,这些失去功能的防烟楼梯间就将成为烟气、热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垂直通道,成为“死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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