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来人员出入管理作业规程
1.0 目的
维护辖区外来人员良好的出入秩序,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外来人员控制工作。
3.0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抽查。
3.2 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队长/班长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 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本程序所指“外来人员”是指除本辖区物业的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4.2 公司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管理协议的要求,对物业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内容包括:
a) 维护辖区内正常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秩序;
b) 检查出入辖区外来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
c) 接受公安部门领导,协助公安部门对物业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3 外来人员管理
4.3.1 外来人员来访管理
a) 外来人员来访时,应向道口岗或大门(堂)岗值班安全管理员提供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暂住证、回乡证、护照、学生证等),履行登记手续,在通过对讲机联系相关岗位传递来访人员去向,当值安全管理员应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记录出入时间等相关内容;
b) 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道口岗值班员应主动询问所到访顾客的楼座、姓名,经过确认后,方可登记放行,并向其发放临时停车卡。对于陌生车辆,当值安全管理员应通过对讲系统通知车场岗、巡逻岗、大堂岗值班员跟进确认,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汇报安全管理班长处理;
c) 若遇上级领导或参观、检查人员进入辖区时,值班安全管理员应立即起立敬礼,应礼貌的回答询问,待客人走后将参观的人数、单位等情况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备查;
d) 若来访者不愿出示证件登记的,可由其提供的业主(用户)的名称、楼座,通过内线电话或对讲系统联络方式通知业主(用户),由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对于蛮横无理者,应耐心解释,劝说其履行来访登记程序;对不听劝阻或扰乱公共秩序者,应通知巡逻岗将其带离本辖区;使用暴力强行闯入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
e) 对于未履行登记程序擅自进入辖区的来访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岗进行跟踪,跟进了解来访人员所到访的楼座、单位(部门)、人员及到访原因并进行登记,将情况立即反馈当值安全管理员,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
f) 其他外来人员如:送餐、送牛奶、送报刊快件、送水、中介公司人员等出入辖区时,大门(堂)、道口安全管理员必须登记有效证件,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记录出入时间等相关内容。
4.3.2 施工人员管理
a) 装修人员进场施工时向道口岗、大门(堂)岗值班安全管理员提交《施工卡》和身份证原件,安全管理员应核对姓名、照片、物业服务中心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正确无误后,做好登记并引导施工人员从专用通道放行。
b) 巡逻岗在施工现场巡查时,应重点控制施工人员不能到非施工区域逗留、闲逛,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经批准的除外)、聚众闹事或有黄赌毒等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制止,并通知各 岗位值班员和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处理。
5.0 相关文件和记录
5.1 《来访登记表》
5.2 《值班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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