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二、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三、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四、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在账薄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薄名称,账簿扉页上应附“启用表”。
六、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而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线注销(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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