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物业服务认证
物业认证知识科普:
物业管理费的收缴和追讨物业管理费收费通知单每月要及时送达业主或用户的手中,并由业主或用户签收。如果业主或使用人不能如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财务部门应进行催缴。
1.一般性追缴当上月费用被拖欠时,物业管理企业在第2月向业主或使用人发催款通知。此单将上月费用连同滞纳金以及本月费用一起通知业主或使用人,并经常以电话催缴。如果第2个月仍被拖欠,物业管理企业将在第3个月第2次发催款通知单,将此前两个月的费用、滞纳金和当月费用一并通知,并限期3天内缴清,3天过后物业管理企业将根据管理公约停止对其服务。如果业主或使用人经收费员上门催缴仍然拒付,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在香港,遇到这种情况,管理商将立刻通知房产交易部门,停止该房产的交易;然后联同有关清缴部门拍卖该房产,拍卖所得扣除管理等诸项费用和滞纳金以及支付诉讼的拍卖手续费所剩部分,归还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将这些条款写进管理公约中,依照法律程序去执行。
2.针对性追缴物业管理企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使用人)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费用大户,要亲自登门(有时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也要亲自去)进行劝导和解释,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一些“钉子户”则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对于一些确实有困难的“难点户”,可以适当予以优惠。
3.区别性追缴业主或使用人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而耽误了交费,作为财务部门给予理解也是应该的。许多业主或使用人一经提醒便迅速补交了。然而确实有不少人当收费员上门时,仍然拒付,对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解决。此时应当注意催缴工作的书面记录是极其重要的,它是按照法律程序到法庭解决时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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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经过多年的规范化发展,终于迎来了一个专业为物业管理行业量身定做的认证标准了,它就是《GB/T20647.9-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9部分:物业服务》认证标准。
物业服务认证将依据《GB/T 20647.9-2006 社区物业服务指南 第9部分 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评价,主要涉及物业服务管理审查,物业服务质量测评,物业业主满意度调查进行三部分。
北京昌平物业公司通过建立规则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体系后,可按要求进行申请物业服务认证,以此作为公司已满足市场对于物业企业的相关服务要求的证明。
北京昌平物业公司获得物业服务认证后,向社会证明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一套规范、系统、科学的物业服务程序和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流程,有能力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规则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物业服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市场和顾客需求,从而提高北京昌平物业公司企业形象,增强业主对北京昌平物业管理公司的信心与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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